根据 清城审批发改[2020]109号 批准,建设资金来自由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 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020-441802-47-01-022742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38346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二楼
协办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3939510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办公大楼五楼
代建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0763-3929270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东城澜水中心村增强西街4号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65556
地 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股
投诉电话:0763-3338792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莲塘村委会凯旋村原石古墩小学地块
四、项目概况:新建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74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2.8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396.68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为12个班、360个幼儿学位。主要工程包括新建1#教学楼、2#教学楼以及相关建筑物,其中1#教学楼基底面积971.38平方米,建筑面积3632.91平方米,地上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6.65米,地下建筑层数1层,地下深度3.9米;2#教学楼基底面积425.30平方米,建筑面积1169.9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15米;包括厨房、校门、门卫室、围墙、配电房、消防水池、水泵房、运动场场、器械场所、活动广场、校园道路、供电、给排水、暖通、消防、防雷、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规模:新建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3741.5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02.82平方米,建筑基底面积1396.68平方米。设计办学规模为12个班、360个幼儿学位。主要工程包括新建1#教学楼、2#教学楼以及相关建筑物,其中1#教学楼基底面积971.38平方米,建筑面积3632.91平方米,地上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16.65米,地下建筑层数1层,地下深度3.9米;2#教学楼基底面积425.30平方米,建筑面积1169.91平方米,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12.15米;包括厨房、校门、门卫室、围墙、配电房、消防水池、水泵房、运动场场、器械场所、活动广场、校园道路、供电、给排水、暖通、消防、防雷、绿化等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8341635.8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84124.95元;暂列金806759.50元;暂估价334186.50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广东省外要求一级)]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1“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2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3“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3、联合体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按前述要求进行查询)。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
十、本公告在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和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
招标单位:清远市清城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城乡建设项目筹备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建单位:清远市清城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附件一: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工程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 |
工程编号 |
gc4418002021034 |
招标公告 开始时间 |
2021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
招标公告 结束时间 |
2021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
投标人提问 开始时间 |
2021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
2021年 5 月 8 日 17 时 30 分 |
保证金到帐 截止时间 |
2021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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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1年 4 月 29 日 8 时 30 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
标段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第五幼儿园建设项目 |
标段编号 |
gc4418002021034 |
开标时间 |
2021年 5 月 19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
评标时间 |
2021年 5 月 20 日 9 时00 分 |
评标地点 |
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 评标 四 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