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以科技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河滨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z6尊龙凯时集团

中以科技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河滨路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以科技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河滨路建设工程已由清新发改[2020]22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解决,建设单位为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以科技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河滨路建设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中以科技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河滨路建设工程

项目代码:2020-441803-48-01-025370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 冯先生 联系电话: 0763-5818335

地址:  清远市清新太和镇19号区建设南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65556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0763-5810683

三、建设地点:清新太和镇中以科技产业园区。

四、项目概况:新建道路总长约3.1公里(包含两座桥梁、河滨路与临江路连接线5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36米,首期按路宽24米(包含四条3.5米机动车道、两条4.5米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进行建设;涉及的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防洪堤工程、绿化工程、提升泵站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总长约3.1公里(包含两座桥梁、河滨路与临江路连接线5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36米,首期按路宽24米(包含四条3.5米机动车道、两条4.5米人行道及非机动车道)进行建设;涉及的建设内容有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桥梁工程、箱涵工程、防洪堤工程、绿化工程、提升泵站等

(3)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33664861.41 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131099.97元;暂估价 1207876.34 元)。

六、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如相关网站载明该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信息,在资格审查资料中须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手续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否则在资格审查时发现或中标后有投诉被查实,视为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

3、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为d级;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提供投标人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等级、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已录入系统的网页截图)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7、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8、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未被查询到有行贿犯罪记录(注:1、由投标人按要求提供。2、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选项统一以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的同1日为开始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日的前1日为终止日进行查询,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9、踏勘现场:建设地点施工环境因素复杂,为确保工程进度,保障潜在投标人利益,需进行标前踏勘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运输条件等情况,潜在投标人的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带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提供投标人在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企业信用等级、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已录入系统的网页截图)、人员身份证及相关证书。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核对,需要提前和招标代理联系,到招标代理处提供原件核对,经核对无误后自行踏勘。踏勘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上午09:30-11:30,下午15:00-17:00)。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踏勘现场证明材料。(踏勘证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资料需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要求,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通用条款)。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

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6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附:本次招标被书面拒绝的投标单位名单(如有)

 

 

 

招标人名称: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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