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州市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z6尊龙凯时集团

连州市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州市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批)已由连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行【2020】84号文核准;项目施工图设计已由连州市交通运输局以连交【2020】10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建设资金除上级交通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定额补助和清远市财政配套外,不足部分由连州市地方政府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位于连州市境内。

包含的y687线等29条路线,主要分布在连州镇、西江镇、龙坪镇、星子镇、九陂镇、大路边镇、东陂镇、西岸镇、丰阳镇、保安镇、三水瑶族乡。

2.1.2 规模:

包含y687线等29条路线,共计53.9560公里,设计速度15km/h,路面宽度3.5m,整体式路基宽4.5m,路面宽 3.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

招标控制价为27301864.00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6401062.00元(含安全生产费为390162.00元)、工程保险费为105603.00元、基本预备费为795199.00元 】。

2.1.3 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主要分布在连州镇、西江镇、龙坪镇、星子镇、九陂镇、大路边镇、东陂镇、西岸镇、丰阳镇、保安镇、三水瑶族乡。包含29条路线,共计53.9560公里,设计速度15km/h,路面宽度3.5m,整体式路基宽4.5m,路面宽 3.5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

2.2 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合同段。   

2.3 招标范围:

2.4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下表中所列资质,具有类似项目施工经验,信誉纪录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满足上述条件的法人企业均可参加本次招标投标,资质要求如下:

备注: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附录1-附录6

3.2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对应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若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 现场踏勘:

因本项目地点和范围较为复杂,为投标人能够较好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潜在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可进行现场踏勘;如投标人需进行现场踏勘,请于2020年0723日至2020年0729日共 5个日历天(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和法定假日除外)自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并携带《现场踏勘证明书》及其要求的资料及证件进行核对,并由招标代理对《现场踏勘证明书》加盖公章确认后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踏勘结束后投标人携带相关人员证件、加盖招标代理公章的《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和包含所投合同段地理环境背景及相关人员合照的四张照片打印件于2020年0729日17时30分前提交至招标人,招标人对《现场踏勘证明书》进行确认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将现场踏勘证明原件作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一部分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踏勘证明书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

     备注:投标人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的复印件或打印件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5.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5.1 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2) 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平台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①登录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平台完成投标项目的投标登记。(具体操作参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用户操作指南)

②本工程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人开标时需递交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平台打印的《投标确认函》。

③投标人参加多个合同段必须按照所投标段分别相应的进行系统报名操作和购买相应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合同段单独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3)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 35 万元,可采用银行保函或转账或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或第三方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担保函。

5.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6.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6.2 开标时间:详见日程安排表。

6.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平台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公告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交易平台网公告为准。

7.2 在规定的投标登记期间,如某个合同段投标登记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名时,招标人有权选择以下任一方式:(1)在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延长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的投标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投标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进行获取;(2)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不再招标。

8. 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

9. z6尊龙凯时集团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州市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连州市番禺路良江桥头      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联 系 人: 赖先生                        联 系 人: 何小姐

电话:0763-6668365                 电话:0763-3365556 

传真: 0763-6668365               传真:0763-3365565  

                                                  电子邮箱:qyhxgs@126.com 

 

附件 1: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项目名称

连州市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批)

工程编号

 gc4418822020044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2020年07月23日08时30分

招标公告

结束时间

2020年08月17日15时30分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

2020年07月23日08时30分

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

2020年08月07日17时30分

保证金开始缴纳时间

2020年07月23日08时30分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2020年08月17日15时30分

投标开始时间(网上报价)

2020年07月23日08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网上报价)

2020年08月17日15时30分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开始时间

2020年08月17日14时30分

现场递交投标资料结束时间

2020年08月17日15时30分

标段名称

连州市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批)

标段编号

gc4418822020044

开标时间

2020年08月17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

评标时间

2020年08月18日11时00分

评标地点

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州分中心

踏勘现场时间

2020年07月23日09时00分至2020年07月29日17时30分

踏勘现场地点

招标文件载明的合同段所在位置

 

 

 

 

附件 2:现场踏勘证明书

现场踏勘证明书

兹有投标人(投标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     ,身份证号:          ;项目总工        ,身份证号:          ;于     年    月    日已对连州市2020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程(第二批)进行了踏勘现场。

特此证明。

注:1、本证明由投标人填写,上述人员投标时不得更改。本表一式贰份,一份交投标人,一份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2、按照合同段开具现场踏勘证明书

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它用。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招标人单位(盖 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提供以下现场踏勘资料贰份,包括

1. 《现场踏勘证明书》原件2份,填写完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核查)

3. 提供投标人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核查)

4.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核查)

5. 项目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4月、5月、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核查)

6. 项目总工: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4月、5月、6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

7. 以上资料复印件都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3:工程项目情况

 

类别

主要标准和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子项目计划工 期日历天)

备注

新建、改(扩)建工程

详见招标公告

合同段建设范围内工程的施工(路基修整、路面工程、完善交通设施、完善沿线 设施等)、交工验收、缺陷修复以及质量保修等

120个日历天

 

 

 

附件 4:资格审查条件附录 1 至附录 6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需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网站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以下简称“名录”)中;(以下简称“名录”)中。对于未列入“名录”或投标人名称、资质信息与“名录”查询结果不符的,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备注: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1条款。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 3000 万元人民币; 

注:

1.企业净资产、营运资金是按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最新年度数据计算得出。

2. 近三个年度财务信息以投标人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企业所填的信息截图为准。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内,成功完成:

类似工程:路面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至少2个项目,其中至少1个项目里程为20km以上),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包括新建或改、扩建工程)

注:

1、本附录所要求的业绩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业绩。按照资质要求对应设定业绩内容。

2、“完成过”指:工程完工并交工验收评定合格。或竣工验收经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为质量合格。

3、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3条款。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 岗要 求

项目经理

1名

具有公路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不含临时,广东省外企业需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

1名

具有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同时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注:

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人员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及社保均应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否则视为无效。

2、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须知3.5.5条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道路工程师

1名

公路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名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

施工员

1名

持有施工员证。

注:1、附录 5 所要求人员须按“拟委任的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资历表”的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投标人中标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照交通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要求执行。

3、路桥相关专业是指与公路工程相关的专业,包括交通工程、公路工程、路桥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桥工程、交通土建工程等专业;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无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4、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2.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及清远市交通运输局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没有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广东省内)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4.没有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5.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7.投标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申请人没有发生过二级以上重大安全事故;

8.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没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且受到通报。

9.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 d 级。

10.“投标人的信誉情况”应附: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要求:①裁判日期(注:须在检索条件中显示)至少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时间段。②以“当事人”为选项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进行查询;③“案由”选项中投标人查询“单位行贿罪”1项罪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分别查询“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3项罪名。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必须单独检索,不允许单位与个人、或两人以上(含两人)同时检索。⑤如检索出现姓名相同但非本人的结果,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注: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1-9 项除在投标文件提供承诺函外,还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公示期间由招标人核准。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