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受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 《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00-202005-050300-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3,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 |
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
人民币贰仟叁佰万元整(¥23,000,000.00元) |
注: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5.2、本项目属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6.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提供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6.3、提供2020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6.4、提供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6.5、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和专用章等)。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0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6、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项目进行资格性审查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资料】。
6.7、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8、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6.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三家(含主体单位在内)。参与本项目的联合体各成员必须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
6.10、以单独投标人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住建部颁发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2)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注:因机构改革,城乡规划资质申报事项暂停受理,故本次对城乡规划资质有效期计算到2018年12月31日,凡在此时未到期的都默认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根据中国土地学会于2019年5月13日颁布的《关于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目录推荐评审工作的公告》,“停止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名录推荐评审以及到期土地规划甲级机构延续认定工作”,因此,本次对土地规划资质的有效期为2019年5月13日,凡在此日之前尚未到期的即默认有效。如相关主管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
以联合体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主体单位必须具有甲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成员单位(包括主体单位)须至少有一家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土地学会颁发的土地规划甲级资质,其他不做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6.1至6.8的要求。
6.11、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12、供应商报名登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公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原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原件均需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上述表格已和招标文件打包上传,请供应商自行下载打印)。
注:1、采购项目编号以(项目编号:gdhxcg-2020006c1)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5月20日 至 2020年05月2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6月11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5 月 20 日 至 2020 年 05 月 2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李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365556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先生 | 联系电话:0763-337382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九号康乐花园a10幢二楼 |
联系人:唐思丽 | 联系电话:0763-3365556 |
传真:0763-3365565 | 邮编:511500 |
(三)采购人: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 地址:清远市人民二路13号交通大厦三楼 |
联系人:吴金维 | 联系电话:0763-3361956 |
传真:0763-3371394 | 邮编:511518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