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清城区洲心街伦洲岛片区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城区洲心街伦洲岛片区截污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清城审批发改[2019]1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补助及招标单位自筹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专项资金90%,招标单位自筹资金10%,招标人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清城区洲心街伦洲岛(地理坐标为:e113°6’39”、n23°42’8.6”)。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铺设污水管网收集学地、联屋、新刘、旧刘、覃屋五村的污水进行处理。主要工程包括建设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350m³/d),铺设截污管道约6.3千米(管径dn250~400,其中dn250约3.7千米,dn400约2.6千米),建设检查井约280座,提升泵井1座,规模为175m3/d。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勘察工期为:30日历天,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按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建筑与安装施工、设备采购与安装(设备由招标人自行采购与安装)、设备调试运行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
2.5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24.76万元(其中建安费为673.63万元,勘察费为8.63万元、设计费为42.50万元)。(注:本项目的施工图预算编制由设计承包人负责,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设计方提供)
(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有水利行业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设计方提供)
(3)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2)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或市政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专业或市政工程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勘察设计方提供)
4、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或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6、投标人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要求:裁判日期(注:须在检索条件中显示)至少包含招标公告发布日前三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时间段】(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各方各自提供)
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应以为施工单位牵头方,勘察设计单位为成员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
注:未在本招标公告第3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4.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7.2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7.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7.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7.5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以下部门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异议受理电话:0763-3503478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清源西路洲心街办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63-350347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小姐
电 话:0763-3365565
传 真:0763-3365565
电子邮件:qyhxgs@126.com
招标人: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洲心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