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新发改【2023】14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人为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清新区城西大道交通优化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新区城西大道交通优化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63-5818315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19号区建设南路5号三楼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 0763-3365556
地址:清远市新城银泉南路瑞清花园东门斜对面二楼
招标监督机构: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股
投诉电话:0763-5811569
三、建设地点:清远市清新区。
四、项目概况:1、清和节点:新建东往西单车道匝道桥长度190m, 改造辅道长度520m;2、太和节点:新建人行天桥,长度300m;3、清四节点:城西大道西侧进口道中央绿化带及侧绿化带改造,改造长度180m。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2)建设规模:1、清和节点:新建东往西单车道匝道桥长度190m, 改造辅道长度520m;2、太和节点:新建人行天桥,长度300m;3、清四节点:城西大道西侧进口道中央绿化带及侧绿化带改造,改造长度180m。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电气工程、电力及通信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50132812.60 元 (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574029.69元,暂列金额:¥3495767.29元,暂估价:¥1025900.00 元)。工程量清单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及暂列金额均不得修改,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评定为无效。未经招标人批准,结算价不包含暂列金额。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七、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与递交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投标人须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
件。投标人应当使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未办理ca证书的投标人应及时办理。
2、投标人应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录入相关信息、编制投标文件,并完整上传至交易平台。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同时,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是指:项目负责人在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的“关键岗位人员锁定信息”查询结果为未被锁定状态(即网页上“是否锁定”列内容为“否”),或查询结果为空白无数据。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存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以评审时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市政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技术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拟派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5、投标人须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且信用等级不得为c级或d级(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要求);本项目所需资质须已录入该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为该档案在册人员或提供广东省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在册人员截图。企业诚信评价等级以评审时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http://210.76.74.213/gdcredit/)最新公布的诚信等级为准(如出现网络系统问题,无法在评审过程中实时查询相关信息资料的,则以评标前一天,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查询的信息材料为准)。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最多接受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即最多只接受施工单位2家)
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8、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9、未被招标人列入拒绝参加本次投标单位名单。
九、潜在投标人可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
十、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在不同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763-5818315
地址: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19号区建设南路5号三楼
招标人:清远市清新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恒讯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3 年09月28日